2021 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来啦!快来看看变化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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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版)

国家卫健委2021年2月23日,发布了最新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小编现重点强调一下 与宝宝接种密切相关的一些注意事项,请宝妈们关注。

接种年龄

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 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 小于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 小于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 小于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 小于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 小于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 小于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 小于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 小于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新版主要修订内容

1

调整需补种人群的年龄

本次将“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而需要进行补种的人群年龄范围”从2016年版中规定的“<14周岁”调整为 “<18周岁”

扩大补种的人群年龄范围,有利于部分省份在初中和高中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并进行补种活动。

2

调整表面抗原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新生儿的乙肝疫苗接种原则

“2016年版”免疫程序及说明中,建议表面抗原阳性或不详的母亲所生新生儿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时间为“出生后24小时内”,本次修订调整为 “出生后12小时内”

此外,将乙肝疫苗接种的“低出生体重”明确界定为出生时体重<2000克者,建议其出生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并在满1月龄、2月龄、7月龄时重新按程序再完成3剂次接种。

3

明确早产儿卡介苗接种原则

明确早产儿胎龄>31周且临床情况稳定时,可以接种卡介苗;胎龄≤31周的早产儿,临床情况稳定时可在出院前接种。

4

落实脊灰疫苗与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调整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19年12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剂脊灰灭活疫苗和2剂脊灰减毒活疫苗的免疫程序。本次“免疫程序及说明”修订,也相应调整脊灰疫苗免疫程序, 并明确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剂次含脊灰灭活疫苗成分疫苗的儿童,4岁不需再接种脊灰减毒活疫苗。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20年6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剂次麻腮风疫苗的免疫程序,8月龄和18月龄各接种1剂次。

5

新增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原则

本次修订新增了第三部分“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除了保留“2016年版”中已有的对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指导原则外,新增了一些常见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指导原则:

1)早产儿与低出生体重儿

早产儿(胎龄<37 周)和/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体重<2500g)如医学评估稳定(无需持续治疗的严重感染、代谢性疾病、急性肾脏病、心血管疾病、神经和呼吸道疾病),按照出生后实际月龄接种疫苗。

2)过敏

所谓“过敏性体质”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对已知疫苗成分严重过敏或既往因接种疫苗发生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及其他全身性严重过敏反应的,禁忌继续接种同种疫苗。

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由医疗机构出具儿童是否为HIV感染、是否出现症状、或是否有免疫抑制的诊断。对不同HIV感染状况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详情请咨询接种医生。

4)免疫功能异常

除HIV感染者外的其他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全身免疫抑制治疗者,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原则上不予接种减毒活疫苗(补体缺陷患者除外)。

5)其他特殊健康状况

下述常见疾病不作为疫苗接种禁忌:生理性和母乳性黄疸,单纯性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先天性遗传代谢性疾病(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苯丙酮尿症、21三体综合征等),病情稳定的脑疾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感染(梅毒、巨细胞病毒和风疹病毒)等。

对于其他特殊健康状况儿童,如无明确证据表明接种疫苗存在安全风险,原则上可按照免疫程序进行疫苗接种。

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疫苗的接种

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的疫苗接种策略需要多学科会诊进行风险评估,需要疾控和接种单位与临床专科合作。目前有两种情况

0 1

儿童在医院结束治疗后,其主治医师会给予疫苗接种的明确指导,如“术后两个月后接种疫苗”“XX指标至正常值后即可接种”等指导的出院病情证明或预防接种证明;

0 2

儿童在保健科或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咨询门诊就诊后,医生会出具预防接种证明和可接种疫苗清单。儿童家长可携以上证明到接种单位接种。

接种门诊面对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时应注意做好:

0 1

做好宣教工作,提前普及特殊儿童接种的益处、风险与流程;

0 2

充分做好儿童家长知情告知与要点确认,并保存好相关证明文件;

03

需要特别注意做好抢救准备,以及转诊准备,做好接种人员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

0 4

做好随访工作,既需要叮嘱家长注意观察回家后的健康情况,也需要接种人员主动跟踪,记录情况。

0 5

另外,还需要疾控协调医院资源,培训相关人员,推动和保障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的疫苗接种。

本文专家: 文海蓉,南昌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副主任医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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