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聘任无资质人员担任公司董事、高管 前海再保险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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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管违规上岗,深圳监管局对前海再保险公司连开4张罚单。日前,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1〕87号)显示,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罚款10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
同日,深圳监管局公开的另外3张罚单显示,前述前海再保险被罚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宏娟;直接责任人员陈武军、郭学艳,各被警告,分别罚款10万元、7万元、5万元。
前海再保险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我国第一家由社会资本主导发起设立的中资再保险公司,分别由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爱仕达 (002403.SZ) 、七匹狼(002029.SZ)、*ST腾邦 (300178.SZ)和启天控股有限公司7家公司共同发起。
值得一提的是,前海再保险在筹备期拟任冯宏娟为公司董事长,陈武军为公司总经理。此后的2017年2月,银保监会核准了冯宏娟的任职资格(公司现任董事长王焱侠自2020年4月起担任)。而监管一直未核准陈武军出任公司总经理。今年5月,银保监会正式批复,由范伟书出任前海再保险总经理一职。
也在今年,保险行业迎来董监高人员任职资格新规。6月21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规定》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部分岗位不再作为高管人员进行审批。
《规定》将部分职位由任职资格审批改为报告管理。省级分公司以外的其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支公司、营业部经理不再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批。
在险企董监高人员任职门槛方面,《规定》从学历、工作年限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规定》明确了不予核准董高监任职资格的“负面清单”, 包含15种情况。保险公司拟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有“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其任职资格不予核准。
具体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判处其他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被金融监管部门取消、撤销任职资格,自被取消或者撤销任职资格年限期满之日起未逾5年;被金融监管部门禁止进入市场,期满未逾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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