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原标题: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我们距离“住有所居”的愿望越来越近。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未来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努力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对此我们要深入推进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我国已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万套,2亿多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分别达到39.8平方米和48.9平方米。未来,还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同时,建立了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新机制,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季度评价、年度考核,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针对性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租房困难。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定位。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督促城市政府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们只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就能实现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作者: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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