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进医保,对第三方企业是利好吗?

原标题:互联网医疗进医保,对第三方企业是利好吗?

11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互联网医疗医保支付的协议申请、报销范围、服务内容、结算对象等细则作出规定。

《意见》的出台,对第三方互联网医疗企业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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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线上线下公平竞争

《意见》称,“鼓励线上线下医疗机构公平竞争”。对此,各方有不同看法。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研究员傅虹桥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意见》没有将医院和第三方平台区别对待,只要是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将一视同仁,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竞争,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业态发展。

也有人持不同观点。自媒体“村夫日记”在11月3日的《医保全面改革下的互联网医疗》一文中称,“院外的互联网医疗,仍然将是自费和企业健康福利市场,与医保的关系并不大。”

某头部互联网医疗企业从业者张亮(化名)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同:“这个文件感觉是面向公立医院的互联网诊疗,跟我们这种平台型互联网医院,好像相关性不大。”但他强调,“我们很在意进医保这件事!”

为申请定点机构开口子

也有互联网医疗企业对《意见》导向的前景,表示乐观。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议管理范围部分,《意见》规定,实体医疗机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可在申请签订医保定点协议的同时,一并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补充协议。

对此,互联网医疗行业观察者刘伟(化名)称,“《意见》实际上放开了非实体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机构的口子。”因为平台型互联网医院大都有名义上的自建实体医疗机构,但大多不是医保定点,而现在可以一并申请了。

《意见》还称,鼓励“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这给平台型互联网医院带来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尤其是慢病管理业务。

刘伟表示,未来一旦实现“门诊跟着参保人走”,平台型互联网医院未来或许可以线上服务全国患者,开展慢病复诊续方业务,同时享受参保人当地的医保报销政策,资源更加集中。

总额预算是瓶颈吗?

《意见》称,将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采取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其总额预算纳入实体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管理。

对此,分析人士指出,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发端于互联网,合作对象多为小型医院,甚至包括社区医院,医保额度较低,共用医保可能会限制线上平台进一步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医保额度本来就是动态调整的,如果医疗机构今年接入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产生的费用增多,未来医保额度也会相应增加。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副研究员傅虹桥认为,第三方平台的业务分为两块,一块是保基本的,会接入医保;另一块是相对高端的服务,他们也不愿意降价进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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