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压力来源于多方面,该如何减轻税收负担

原标题: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压力来源于多方面,该如何减轻税收负担

如今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钢筋混凝土“丛林”中,房子可以算是我们的一个必需品了。说到房子,那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房地产企业了,毕竟现在城市里的房子都是由他们提供的,虽然是赚钱,可是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压力也并不小,涉及到的方方面面太多了,在这里就简述一下。

1、房产及地产的开发、建造、销售等活动,由于用工、用料的来源复杂,在这方面是很难取得相应的成本票和进项票的,会导致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过高;

2、小区楼盘、商场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等服务项目,其中房地产中介的经济收益是无法提供发票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居间服务费,由于数额较大,账面利润虚高,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股东分红时,缴纳的税收基数变高。

对于这样的情况,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解决:

1、成立个人独企业,申请核定征收

主要是用于解决企业缺少成本票导致的所得税问题,将无法取得相应成本票的部分业务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由个独企业承接并纳税开票给到企业,比如居间服务费。

在园区成立相应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个独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对进项、成本没有太过严格的要求,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0.6%,园区会出具核定通知书,增值税和附加税的综合税率为1.66%,开票额在500万以内,办理方便快捷,全程无需法人到场。

2、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返还

主要是用于解决企业缺少进项票导致的增值税问题,也能解决部分企业所得税压力。

在园区成立相应的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园区合规经营并纳税,园区根据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到公司。

返还企业所缴纳增值税地方留存50%部分的30%~8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部分的30%~80%,当月缴纳,次月返还,能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票进行抵扣。

3、自然人代开

主要是用于解决房地产建造中人工、用料中无法获得的相应成本票。

在园区税务局进行代开,核定个人所得税0.5%,综合税率1.56%,完税即可出票,附完税证明,无需自然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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