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酒疯骂人企图咬警察还不认罪 女子:以为遇到色魔

发酒疯对警员爆粗口,还企图咬其中一人的手,女房屋经纪被控上庭后不认罪,辩称醉得以为遇到了色魔,控方斥她是“假失忆”。

被告是40岁的卓洪喜,案发时是一名房屋经纪。她一共面对6项控状包括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和使用暴力阻碍执法等控状。被告不认罪,案件经过审讯后,于本月11日被判罪成。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在2017年6月19日凌晨2时左右,在黄埔通道对一名警员爆粗口,还企图咬两名警员的手。

警员的随身摄像机画面显示,被告当时喝醉,面对警员的提问时,被告不但不配合,还向他们爆粗口。

被告随后被逮捕时,竟试图咬一名女警员的左手两次,女警员则多次警告对方不要咬她。

被告卓洪喜。(取自网络)

由于被告受伤,被送往陈笃生医院,但她却继续在医院发酒疯,多次大喊要警员松开手铐,要求把手机还给她,并企图再咬女警员的右手。

女警员连忙移开手,怎料被告竟把目标转向一名男警员,男警员见状后,立即松开被告的手,避免被咬伤。

为被告治疗伤口的医生供证时说,他们为她进行电脑断层扫描时,被告情绪激动,也不愿躺下。

被告则声称,案发当天,她与一名男子在熟食中心喝酒时,两次从椅子摔下,之后独自走路回家时,因踢到东西,结果往后跌,头部撞到地上。

她表示想不起当天的事发经过,但以为有人非礼她,所以才会咬人,并不知道对方其实是警员。 不过,控方反指被告的口供有出入,驳斥她仅是“假失忆”。

另外,随身摄像机画面显示,被告在攻击警员前还能与警员沟通,意识是清醒的。(人名译音)

判监22周 罚4千元

案件前天下判,被告求情时说,她因受到疫情影响,过去7个月每月收入仅1500元。

她说,父母年纪已大,父亲是名兼职员工,母亲无业,不久前才刚完成膝盖手术,需要有人在家照顾她,求法官轻判。

法官最后判她坐牢22周,罚款4000元以及吊销驾照30个月。

记者:江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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