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咨询提问:
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彭怀文解答:
无论是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递延所得税负债,都是因为税务与会计的暂时性差异引起的。
会计上之所以要确认递延所得税,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会计准则要遵循“配比原则”——所得税费用,要跟当期的“本年利润”形成“配比关系”。比如当年的利润是1000万元,如果没有税会差异的话,“所得税费用”就应该是250万元。
但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现实中不存在税会差异是不可能!
对于永久性的税会差异,当然是没有办法,只有乖乖地计入“所得税费用”。比如,因为缺少发票不得税前扣除引起的差异,导致多交税款,以后也不可能取得。
但是,对于暂时性的税会差异,以后会得到弥合的,所以就不应计入“所得税费用”,就需要计入递延所得税——以后可以少缴税的,计入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后会多交税的,计入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回到提问,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无论是权益法核算还是成本法核算,都有可能出现税会差异。比如权益法下,每期确认的变动损益;成本法下确认的资产减值等。
基于企业持有股权投资的目的不同,有些持有者,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是不会转售股权的。因此,前面提到的税会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就不是暂时性差异了。既然已经不是暂时性税会差异,当然就不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有关“递延所得税”问题,可以参阅我以前分享在这里的文章:
为什么要设置递延所得税?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递延所得税和应交所得税的影响
投资性房地产的递延所得税问题
只要发生资产减值就要计提递延所得税吗?
为什么预计负债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可预计未来不会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为什么对暂时性差异平时核算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按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需要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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