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断案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对那些疑案并不慎重调查
在断案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对那些疑案并不慎重调查

海瑞就任应天巡抚之后,立即颁布《督抚宪约》,规定巡抚出巡各地,府、州、县官一律不准出城迎接,也不准设宴招待。考虑到朝廷大员,或许仍须稍存体面,他准许工作餐可以有鸡、鱼、猪肉各一样,但不得供应鹅和黄酒,而且也不准超过伙食标准。这个标准是:物价高的地方纹银三钱,物价低的地方两钱,连蜡烛、柴火等开支也在上述数目之内。
海瑞在应天推行一条鞭法:将过去按地、户、丁分别征收实行征发徭役的赋役制度,改为按土地、人丁征收货币与白银;将过去由纳税户轮流征收解运改为官府自行征收解运。把田赋、力役和其他杂税合编为一条,统一按田亩核算征收。原来按丁户征役的办法一并改为摊入田亩。
在对待契约问题上,海瑞不顾明代法律规定与当时的国情,要求争议的解决必须以书面契约为依据。因为当时农民间是很少使用书面契约来发生借贷关系的,致使法律的执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海瑞所批准赎还的仅占全部典押借贷案件的二十分之一。在海瑞的治下,佃户不敢向业主交租,借方不敢向贷方还款。
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在断案上,海瑞不能明察秋毫,料事如神。对于那些疑案,他不是慎重调查,而是“与其冤屈兄长,宁愿冤屈弟弟;与其冤屈叔伯,宁愿冤屈侄子;与其冤屈贫民,宁愿冤屈富民;与其冤屈愚直,宁愿冤屈刁顽”。
在争产业的案件中,“与其冤屈小民,宁愿冤屈乡宦”;在争言貌的案件中,“与其冤屈乡宦,宁愿冤屈小民”。
嘉靖年间,海瑞任淳安县令,不畏权贵。国公张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权势,贪赃枉法,百姓怨恨。海瑞劝农归来,张志伯的亲信差官张彪来至县衙,强索赊银万两,海瑞拒绝,反将张彪棍责逐出。张志伯闻报大怒,至淳安向海责问,海瑞反据理向张算帐,指斥其贪赃枉法,张志伯大窘,临行索要纤夫四百名再作刁难。海瑞因农忙,不愿扰害百姓,就亲自率领衙役背纤,张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愤,狼狈而去。
徐阶的第三子徐瑛霸占民田,鱼肉乡里,强占民女赵小兰。小兰母洪阿兰告状,华亭县令王明友受贿,杖毙小兰祖父。应天巡抚海瑞微服出访,路遇洪阿兰,查明真相,判处徐瑛、王明友死罪,饬令退田。徐阶买通太监、权贵,妄图罢免海瑞,推翻定案。海瑞识破奸计,断然处斩二犯,然后交出大印,慨然罢官归里。
据明代沈德符所著《万历野获编·补遗》记载:海瑞一生娶妻三人,又有小妾两人。第一个妻子许氏,生了两个女儿,被海瑞休了,第二个妻子潘氏,进门不到一个月,又被赶出家门。
第三个夫人王氏,在海瑞到达淳安之前两年,为海瑞生了个儿子,取名中砥。海瑞到淳安任上之后的当年,王夫人又为海瑞生了个儿子,取名中亮。王夫人还生了个女儿。
王夫人于隆庆二年(公元1568年)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去世,海瑞说是生病死的,但也有人说是自杀的,《万历十五年》说,王夫人在极为可疑的情况下死去。在王夫人去世前十一天,海瑞的妾韩氏上吊自杀。
海瑞在七十多岁时,还有一妾姓邱,据说她为晚年的海瑞生了一个儿子,但长到三岁就夭折了。
据明代姚叔祥的小说《见只编》记载:海瑞家里清贫。一天,他看见五岁的女儿吃一个糕饼,就问糕饼是谁给的,当得知是某仆人给的时,海瑞大怒道:“一个好女子怎能随便地接受男人的东西呢?只有你饿死了,才是我海瑞的女儿!”他的女儿从此吓得啼哭不止,不喝也不吃,家里人怎么哄她劝她也没有用,七天之后终于饿死了。
对于此事,清人周亮工在《书影》里也提及此事,不过,此事于正史中没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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