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二品的布政使,与巡抚大人几乎平级,为何权力相差那么大?
布政使和巡抚的设置,要追溯到明朝。明初地方各省不设主官,权力一分为三,分属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负责地方民政及财政,主官为左、右布政使。
后来为加强统治,又开始向地方派遣巡抚和总督,以便节制三司。最初巡抚不是常设,不过受皇帝差遣,到地方巡视,有钦差性质,后逐渐演变为地方常设军政长官。
清朝继承了明朝这一官制,也在地方设置了布政使,负责一省民政和财政,品级从二品。与此同时,清朝彻底将巡抚的职守固定化,作为一省最高军政长官出现,品级也是从二品。但是,巡抚不是寻常的行政主官,其手下有直属的抚标可以调动,肩负着制约一省绿营最高长官提督的重大使命,同时还参与一省司法,所以一般巡抚都会加兵部侍郎衔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官品提升为正二品。
最初,布政使也并非完全沦为巡抚的属官。由于布政使主要掌管财政,是一省的钱袋子和财神爷,俗称藩台,其地位至关重要,故巡抚也多以拉拢为主。
在《雍正王朝》中,江苏巡抚李卫为了推行雍正的摊丁入亩,可谓煞费苦心,不仅要靠刘王氏一案去搬倒黄伦,还要跟江苏的士绅斗智斗勇。他跟雍正抱怨,说江苏的官不行,希望能把江苏的藩台、臬台全换了。由此可见,此时的巡抚当然可以管辖布政使,但二者的关系却远比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复杂得多。
直到乾隆年间,才正式规定了巡抚与布政使之间严格的上下级关系。至此,巡抚正式成为布政使的顶头上司,而布政使则为巡抚属官,双方权力和地位上的差别才真正拉开。巡抚是真正的封疆大吏,而布政使仅仅是一名地方官。
即便如此,清朝地方权力架构依然是犬牙交错且相互制衡的。布政使虽然为巡抚属官,但依然保留了密折专奏权,可以上折直达天听,这也多少令巡抚有所忌惮。
当然了,在清朝,巡抚和布政使之间,究竟谁高谁低,谁大谁小,这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获得了皇帝的恩宠,谁就腰杆挺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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