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罗两家企业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被处行政罚款并通报批评
8月2日,惠州市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7月)》,通报了辖区7月份查处的52宗行政处罚案件,其中有两宗涉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的案件。
据行政处罚通报信息显示,涉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房案件的为博罗县信鸿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商品房没有明码标价(博市监处〔2021〕247号)、博罗明丰置业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没有明码标价(博市监处〔2021〕248号)。两家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五条和第八条。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知公告
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第五条和第八条可知,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六条对博罗县信鸿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博罗明丰置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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