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对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三湘都市报数字报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拟对湖南京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9月20日,本金余额6350.07万元,利息余额1888.49万元,孳生利息2177.28万元,代垫费用合计37.34万元,债权合计10453.18万元。欲了解债务企业信息、抵押、保证担保等详细信息请登陆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
交易对象:详见公司网站。处置方式:本息清收或债权转让等方式均可。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公告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上述债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联系人:潘先生 (0731-89917506),罗女士(0731-8430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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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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